[摘要] “一房一价”新策,给房价调控再上发条,也让公众充满期待,但在新政未出台之前,“大嘴”任志强就泼过一瓢凉水:应对这一新政很容易,开发商可先以高报价申报,然后再打折优惠卖房,这样就能把价格调节的余地控制在自己手中。现在看来,任志强的“点子”已经被广泛采用。
“一房一价”新策,给房价调控再上发条,也让公众充满期待,但在新政未出台之前,“大嘴”任志强就泼过一瓢凉水:应对这一新政很容易,开发商可先以高报价申报,然后再打折优惠卖房,这样就能把价格调节的余地控制在自己手中。现在看来,任志强的“点子”已经被广泛采用。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人曾把商品房限价政策比成一盘象棋,如果不能一招制胜,又没有完善的配套政策,就会让开发商有漏洞可钻,让看上去很美的政策名存实亡。
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该是新政实施的主要管理部门,但目前我国商品房销售牵涉到很多管理部门,比如发改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工商部门等,价格主管部门能否管好这一职能交叉、头绪繁多的工作,尚有待观察。除了监管能力,还有一个监管意愿问题。
其实,早在几年前,“一房一价”政策就已在部分城市推行,只是效果并不理想。试想,如果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落实监管职能,对违规开发商依照法规重罚严惩,政策早就会落地有声、推而广之了。
事实上,房价新政未能有效落实,除了有开发商的阻挠外,地方政府也难辞其咎。对于一些地方来说,“控房价”将直接导致土地市场低迷和财政压力加大,让地方利益受损。
2010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房价调控政策,但每一项政策的落实,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致使国家有关部委马不停蹄地召集会议、督查甚至约谈地方负责人。如果一项新政出台后,面临的不是通畅的执行环境,那再好的政策也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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