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记者从省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工商、公安、物价、民政等部门充分利用全省“三打两建”行动的契机,严厉打击市场中介组织商业贿赂行为。
广东麦迪逊广告公司:以“居间费”达成广告业务
广东麦迪逊广告有限公司在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为广东广铝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康耐登家具用品有限公司、新展星展览(深圳)有限公司和东莞市荣达置业有限公司等4家客户代理发布户外广告过程中,为促使业务达成,向交易对方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居间费”(贿赂)共计11750元,获取违法所得335901.99元。广州市工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9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35901.99元。
佛山市某房地产评估公司:用“中介费”承揽评估业务
佛山市三水区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达到承揽与房地产评估有关的业务, 排挤其他竞争对手,采取支付“中介费”方式贿赂交易方相关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行为,已于2012年3月8日被当地工商部门立案查处。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中山市某货运代理:给业务员送“回扣”
中山市小榄镇某货运代理服务部在从事货物运输的经营活动中为承揽业务,给予交易方业务人员“回扣”,涉嫌商业贿赂行为,已于2012年3月9日被当地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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