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住建局24日发布2013年第五批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共有263户申请家庭获得摇珠分配的资格,其中52户为外来务工人员。这是首次有外来务工人员参与配租,摇珠时间定于后天下午举行。
市住建局24日发布2013年第五批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共有263户申请家庭获得摇珠分配的资格,其中52户为外来务工人员。这是首次有外来务工人员参与配租,摇珠时间定于后天下午举行。
根据方案,本次房源分别为蓬江区福泽园小区和江海区惠泽园小区,配租对象为12月4日前公示的第三批本市户籍居民,及、二批符合申请资格的外来务工人员。
市住建局提醒,申请人在配租当日提前1到现场签到,并将在现场签订《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确认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参加选房但放弃的,已选房但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以及最后放弃租住的,2年内都不能再次申请。(以上内容来源:江门台)
下面为江门住建局公布的公告原文:
江门市区2013年第五批保障性住房配租工作方案
根据《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房源分别在蓬江区福泽园(星河花园南侧)小区和江海区惠泽园(裕安花园西侧)小区。
二、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2013年12月4日前公示的第三批本市户籍居民以及、二批外来务工人员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家庭,共263户,其中本市户籍居民211户,外来务工人员52户。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规定
(一)、租金标准:租金标准计算共分两部分:
1、属于住房保障面积部分的租金标准
以人均住房保障面积(14平方米)乘以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以公示为准)总人数,作为住房保障总面积,该部分租金标准按以下办法计算:
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公示为准,下同)低于市、区政府公布标准60%(即家庭人均收入在1350.6元以下的<含1350.6元>)的申请人,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60%计收;
⑵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市、区政府公布标准60%-70%(即家庭人均收入在1350.6-1575.7元以下的<含1575.7元>)的申请人,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70%计收;
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市、区政府公布标准70%-80%(即家庭人均收入在1575.7-1801元以下的<含1801元>)的申请人,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80%计收。
2、超出住房保障面积部分的租金标准
如你户所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大于你户应受保障的住房面积,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计算。
公租房租金标准如下表:
幢号 | 层数 | 公租房实际租金标准(元/㎡) | |||
市场 | 按80% | 按70% | 按60% | ||
租金 | 计算 | 计算 | 计算 | ||
福泽园1-5幢,8-11幢 | 首层 | 11 | 8.8 | 7.7 | 6.6 |
二~十层 | 11.5 | 9.2 | 8.05 | 6.9 | |
十一层(顶层) | 11 | 8.8 | 7.7 | 6.6 | |
惠泽园1-4幢 | 首层 | 11 | 8.8 | 7.7 | 6.6 |
二~十三层 | 11.5 | 9.2 | 8.05 | 6.9 | |
十四层(顶层) | 11 | 8.8 | 7.7 | 6.6 | |
惠泽园5-8幢 | 首层 | 11 | 8.8 | 7.7 | 6.6 |
二~十四层 | 11.5 | 9.2 | 8.05 | 6.9 | |
十五层(顶层) | 11 | 8.8 | 7.7 | 6.6 |
(二)物业服务费标准:0.8元/㎡;
(三)其他:停车场收费:摩托车位25元/月;电梯及楼梯间照明电费按住户分摊,另行计收
四、摇珠时间和地点
(一)摇珠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下午3:30时;
(二)摇珠地点:市住建大厦三楼多功能厅(江海一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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