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市新启动两个保障房项目,一个是市区仁美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另一个是胜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项目。这个两项目将新增保障性住房约1400套。
鼓励单位自建公租房
和以往相比,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主体变得多元化,由过去单一由政府建设转变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建设。
今年4月1日,市区耙冲市场南侧地段JD2011—6号地块公开拍卖,这是我市首次尝试采用“报价+承诺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数”的方式拍卖商住用地,即在竞价达到政府限定地块上限底价后,改为竞配建保障性住房。拍卖结果是,该地块竞得者承诺,将配建1620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无偿提供给市政府。“按每套55平方米折算,可建保障性住房295套。”马克烈说,今后将继续采用这种做法,利用商品房开发配建保障性住房,以保证稳定供应。
解决保障性住房的另一个途径是单位自建公租房。“鼓励和发动开发区、大型厂企、学校等单位自建职工公寓和宿舍,并纳入公租房管理,以增加我市公租房的供应量。”马克烈同时表示,自建公租房的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有自备土地、自有资金、符合城市规划;在此基础上,我市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各种税费减免。
马克烈还透露,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将由以前的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转变为建公租房为主。以市直为例,市直今年的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是1461套,其中公租房1198套,占目标任务的82%。“保障性住房定性为过渡性住房,居住者经济改善后,需要改善住房环境,可到市场上购买商品房。”马克烈说,公租房的房租略低于市场价,大约为市场价的6-8折。
据悉,市住建部门正在加紧制定《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以明确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和准入退出机制,初稿已基本完成,稍后将对外公布并征求意见,今年9月底前有望出台。
此外,马克烈透露,我市保障性住房在建设上将遵循适度超前的原则,建筑面积基本控制在40-60平方米之间,要求尽可能安装电梯,并按一定比例配置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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